3、发展背景
中国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
当前,中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、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,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“三农”的能力和条件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。加速推进现代化,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。农村人口众多是中国的国情,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,建设好农民的家园,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,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,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。
中国发布一号文件正式启动新农村建设
中央于2006年2月21日全文公布了以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”为主题的2006年中央“一号文件”。这份中央“一号文件”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、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、促进农民增收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、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、深化农村改革等8个方面,提出了32条支农、惠农的具体措施。
至此,中国在新世纪已连续出台3个以“三农”为主题的中央“一号文件”。去年的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”的战略,强调这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。
中国废止农业税条例,农业税正式走入历史
2005年12月29日,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今天高票通过决定,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《农业税条例》,这意味着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走入历史。
中国现行《农业税条例》自一九五八年开始施行,近五十年以来,中国经济社会状况已发生了重大变化。在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的同时,农业与工业、农村与城市差距逐步扩大、“三农”问题依然制约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。
自2004年以来,中国已有28个省份免征农业税。据统计,免征农业税、取消除烟叶税外的农业特产税可减轻农民负担五百亿元左右,今年已有约八亿农民受益。另一方面,中国财政也具备了取消农业税的财力条件。去年农业税占各项税收的比例仅为百分之一,今年全国剩下的农业税及附加仅约十五亿元,取消农业税对财政减收的影响不大。
不过,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,废止《农业税条例》、取消农业税后,并不意味着农民不再交税。“如果农民经商、开办企业,还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税种。”该负责人表示,“这有利于城乡税制的统一。”
废止《农业税条例》后,中国官方已经对有关财政作出相应安排:按照现行体制和政策,农业税为地方税,取消农业税后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,沿海发达地区原则上由自己负担,粮食主产区和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补助。专家表示,中国目前的财政收入状况已完全能够全面取消农业税提供财力保证。
中国步入后农业税时代—农民权利时代
在谈到取消农业税是否可以给农民带来真正的好处时,农业经济管理专家臧日宏教授指出,由于目前农业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已经非常小,大概在百分之零点几,所以对于国家来说,取消这一税种所带来的影响并不是很大。而对农民而言,每人每年30元的农业税也并不会给他们生活带来更大影响。
另外,现在农业的含义已经发生了变化,农民可以从事非农产业,从事非农产业所获得的收入,要缴纳相应的税收。因此,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,最重要的就是要调整产业结构,加强农业加工产业收入,而不能只靠种地维持收入。综合来看,征收农业税并不会影响到农民的实际收入,取消农业税也并不会给农民减负带来根本性变化。
中国社会转型,新时代正在开启
新的一号文件出台,充分反映了新一届中央政府全新的施政方针和治国理念。近几年来,中央政府把国家安全、社会和谐、人民富裕作为主要施政目标,把对社会弱势阶层的扶助作为实现施政目标的重要政策内容,重大政策连连出台,给中国政治发展带来了新气象、新活力。我们有理由期待,中国的农村社会将会走向繁荣富裕的明天。 |